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 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通知》要求,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要自主安全可控,同时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
《通知》结合六大类试点示范项目的特点,分别制定了六大要素条件,推荐项目应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六大要素条件为:
一、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流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二、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方向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三、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品)试点示范项目
四、以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
五、以物流管理、能源管理智慧化为方向的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项目
六、以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与云服务为代表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通知》要求,试点示范项目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
请意欲申报的企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