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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49

今年起,我市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通知自202051日起施行,至2022430日止。

 

《通知》适用范围为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及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后,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通知》明确,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制作,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电子证书信息查验也更加便捷: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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