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装备制造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和《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优化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7号)文件要求,“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机械、电气专业副高级、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变更为“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装备制造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装备制造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委会”或“装备制造专业职称评委会”),结合我市工程技术系列装备制造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学历(学位)证书(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有效学历或学位);
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持职业职称证书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聘书);
技术报告(论文)或专著(封皮、目录和正文);经本专业专家评议的技术报告(论文)应提供评议通过的证书及论文全文,关于论文的要求见相应专业评审标准。对于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证明函》,用于替代论文,《业绩证明函》模板请见《津人社局发〔2019〕15号》文件(以此申报者还需提供其所在企业经市人才办认定为战略新兴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集体奖的须有当时申报奖项的相关材料,用以证明申报人在项目中的具体位置和工作情况)、专利等 (此类文件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电子版文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综述(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电子版文件,2000字以内);
破格人员还应增加一份破格申请(需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电子版文件,与业绩综述一起上传);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一式15份(需A4纸双面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必须从职称评审系统导出,导出简表的文字内容不可修改,在简表左上方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统一装入纸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 )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见附件2)。
各专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职称评审时间要求,安排本专业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同时严格按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员填报信息的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9月30日前:公布本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2021年10月8日-11月18日:申报人填写《2021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3),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业务主管部门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2021年11月19日-11月30日:通过升级后的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审核;
2021年12月20日-22日:职称评审系统中职称评委会已确认接收的人员,由呈报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电话:27350969,地址:南开区红旗路196号焊接所前楼五楼,联系人:杨老师);
2021年12月26日: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27日:召开职称评审会议、公示评审结果;
2022年1月28日前:上报评审结果及工作报告。
“机械设计”
http://www.jixieshejizazhi.com/
机械设计杂志社(jixieshejizazhishe)
本方案中涉及到的有关政策请查阅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拨打热线电话:12333和23269010进行咨询,本方案如与市人社局要求不符,以市人社局要求为准。
评审结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职称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1.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装备制造专业设置表
2.申报( )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
3.2021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