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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委托或转移部分职能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联合下发《天津市行业协会2011—2015年发展规划》。根据《规划》,本市行业协会将和各级政府密切对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政府委托或转移的部分职能。据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行业协会总数有望突破380家。
  《规划》提出,各相关政府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权范围,将行业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发展规划、价格协调、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行业资质考核、行业培训等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和互补。建立政府作出涉及行业利益的重大决策或者对行业协会会员采取重大处理措施,可能在该行业产生重要影响的,及时与相关行业协会沟通的机制。研究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的相关机制,明确委托或转移职能、购买方式和办理程序,既实现政府职能的精简,又实现对协会职能和资金的支持。
  目前,本市行业协会数量为308家,业务范围涵盖机械、医药、食品、建筑、农业、交通、金融、保险、证券、电子信息、软件、娱乐、动漫、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围绕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又培育发展了金融、高新科技、节能环保等一批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金融改革的行业协会。在调整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开拓市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规划》,本市将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行业协会评估工作,实现行业协会评估工作的全覆盖;未来5年实现3A级行业协会达到全市行业协会的80%,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整体水平,鼓励行业协会发挥区位优势成为环渤海地区具有龙头地位的行业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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